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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法治第一课 “未”你而来
    时间:2023-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推动法治进校园,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9月7日,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契机,联合区公安局、区法庭、锦州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走进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远离校园不良贷款”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威、未检检察官刘鑫男参加本次活动。

    刘鑫男检察官通过生动形象的PPT课件,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联系学生年龄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什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以及如何识别防范电信诈骗。并运用大量真实案例,为大家讲解了不良校园贷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告诫孩子们要量入为出,合理、理性、适度消费,让学生对电信诈骗及不良贷款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最后,她表示希望同学们珍惜美好的校园时光,要树立自尊、自重、自强、自立的思想意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增强辨别是非、识别违法犯罪的能力,教育引导孩子们健康阳光成长。

    电诈警官结合我区近期发生的在校学生参与的电信诈骗实际案例,现场说法,让广大师生意识到骗局就在身边,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防骗警惕性。
    宣讲结束后,现场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让他们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继续推进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提升青少年安全意识,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希望借助“法治进校园”这个平台,为学生们打开一扇窗,让学生们更好地走进法律,更好的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走好法治青春步伐。未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公检法校合作普法长效机制,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治宣讲活动,助力和谐、平安、法治校园建设,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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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法治第一课 “未”你而来

      2024-12-09

    为有效推动法治进校园,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9月7日,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契机,联合区公安局、区法庭、锦州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走进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远离校园不良贷款”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威、未检检察官刘鑫男参加本次活动。

    刘鑫男检察官通过生动形象的PPT课件,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联系学生年龄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什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以及如何识别防范电信诈骗。并运用大量真实案例,为大家讲解了不良校园贷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告诫孩子们要量入为出,合理、理性、适度消费,让学生对电信诈骗及不良贷款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最后,她表示希望同学们珍惜美好的校园时光,要树立自尊、自重、自强、自立的思想意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增强辨别是非、识别违法犯罪的能力,教育引导孩子们健康阳光成长。

    电诈警官结合我区近期发生的在校学生参与的电信诈骗实际案例,现场说法,让广大师生意识到骗局就在身边,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防骗警惕性。
    宣讲结束后,现场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让他们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继续推进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提升青少年安全意识,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希望借助“法治进校园”这个平台,为学生们打开一扇窗,让学生们更好地走进法律,更好的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走好法治青春步伐。未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公检法校合作普法长效机制,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治宣讲活动,助力和谐、平安、法治校园建设,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