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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城郊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4-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谭远波主持召开与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谭远波作了动员讲话,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作表态发言,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人分别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谭远波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巡察组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利用听取工作汇报、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到所属部门、下属单位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既要完成好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也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希望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了解情况,确保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蒋晓东检察长表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端正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要将此次市委巡察作为近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服务,为确保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全力保障;要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立行立改,以良好的作风落实巡察整改,以巡察为契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动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

    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鲜明在会上对巡查组郑重表态,一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共同把巡察工作开展好、完成好。二要在工作中严守纪律,全力配合。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三要在行动上及时整改,接受监督。凡是市委巡察组查找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们都保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我们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月半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16-2129019;专门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第二巡察组(邮编121013);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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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城郊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4-12-15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谭远波主持召开与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谭远波作了动员讲话,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作表态发言,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人分别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谭远波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巡察组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利用听取工作汇报、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到所属部门、下属单位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既要完成好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也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希望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了解情况,确保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蒋晓东检察长表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端正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要将此次市委巡察作为近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服务,为确保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全力保障;要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立行立改,以良好的作风落实巡察整改,以巡察为契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动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

    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鲜明在会上对巡查组郑重表态,一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共同把巡察工作开展好、完成好。二要在工作中严守纪律,全力配合。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三要在行动上及时整改,接受监督。凡是市委巡察组查找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们都保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我们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月半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16-2129019;专门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第二巡察组(邮编121013);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