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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滨海新区人大工委:

    我代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2016年的工作向人大工委予以报告。

    一、2016年主要业务工作

    2016年,我院在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区人大工委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为民公正清廉”“五好”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区总体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主要任务,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把检察工作提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认真执行《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振兴十五项措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等检察职能,为滨海新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侦查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35件40人,批准或决定逮捕21件25人,不批捕13件14人(其中事实不清7件8人)。二是严格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坚持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如陈五林、靳坚强等5人贩卖毒品案,对其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陈五林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批准逮捕,对该案中证据不足的张立东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再有,对才海州非法制造枪支、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虽才海州不予供述,但根据本案综合证据可以认定其犯罪,故决定对其批准逮捕。三是高度重视刑事和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明确被害人,案件当事人双方有调解意愿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启动“捕前调解”程序,今年共有效调解2起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建立侦查监督部门与院内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诉讼监督合力。与公诉部门加强联系,有效实现捕后案件跟踪监督,降低公诉案件退补率;与控申部门实行信息互通互报制度,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不但拓宽了侦查监督部门的案件,也为控申部门更为妥当处理相应信访案件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也是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实践;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帮助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掌握案件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对案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沟通协调,有效遏制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五是加强对有案不立、不当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法律监督力度。侦查监督科今年开展了“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先后走访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座谈,了解相关执法情况,同时积极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不当立案、以罚代刑线索。目前,已对侦查机关发出2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书》,要求对2起不当立案予以说明。已对土地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1份,建议土地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公诉工作。我院公诉部门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2016年,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件95人,提起公诉64件75人,不起诉1人。为提高审查起诉效率、有力地支持出庭公诉、更好地进行诉讼监督活动,公诉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全年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十余次,为案件顺利公诉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如针对退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面对面交流,取得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就一些个案和类案多次与法院交换意见,如就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案,对其中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法院采纳了我们的建议,缩短了庭审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做好捕诉衔接工作,建立侦查监督、公诉两部门制度化的联系通道,重点是在取得证据上相互衔接,证据依次递进,为出庭公诉提供可靠的证据保证。三是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实行轻缓刑事政策。今年受理的张某、马某等危险驾驶案,在快速审查后,实行快速办理机制,一周内起诉到法院,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一些大要案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如吕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介入侦查后,针对主犯供述不稳定且贩卖次数多,贩卖时间、次数不好认定等情况,要求侦查机关调取三名嫌疑人涉案期间的通话记录,结合购毒人员的证言,准确认定了该案主,20余次贩毒的时间、次数。五是严审细查,加大追加漏犯、漏罪力度,全年共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起。如、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公诉部门审查后,发现赵某亦涉嫌犯罪,且董某、李某所在单位亦涉嫌犯罪,经过补充侦查后,追加单位犯罪,追诉犯罪嫌疑人赵某,同时改变案件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获得法院有罪判决认可通过行使刑事检察职能,有力震慑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共对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收到侦查机关予以整改的回函。对一些轻微而又常见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0余次。追诉漏罪2起,追诉漏犯2人。

    ——反贪反渎工作。开发区检察院继续以“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为目标,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反贪局共立案5人,均为某村两委班子成员,涉案金额10余万元,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渎检科受理线索1件,经过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查办村镇一级两委班子成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既震慑、教育了基层村干部,又促进了农村稳定,维护了法治的尊严。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发区检察院根据市院工作部署,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每月核查制,即每月与区司法局核查一次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人员清。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共计68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人员65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没有脱、漏管现象发生。根据高检院“关于做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专项活动”要求,积极探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职能,对全区2013年以来判决生效的200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统计、排查,在工作量大、人手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发区检察院坚持全面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检察监督理念,把工作思路从“以抗诉为中心”转变为“抗诉和办理再审检察建议并重”,把民行监督从裁判结果监督扩展到对诉讼过程、诉讼结果、诉讼程序三者并重的整体程序上来。结合“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发区检察院通过走访区各街道、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调阅法院民事、执行卷宗等方式,拓宽案件来源,力争发现案件线索。

    ——控告申诉工作。创新化解矛盾机制,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谁办案谁释法、检调对接等办案机制,在执法办案中同步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余次70余人。带案下访2件5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活动5次,对来访群众进行了耐心的法律政策解释和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年初以来,以梁屯村刘某某为首的上访群众多次到开发区检察院、王家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反映梁屯村村干部的经济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成精干力量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梳理。调阅2006年以来的财务账簿、土地台账等书证材料,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查清了反映的问题,并当面对刘某某等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消除上访人多年的疑惑,取得让上访人满意的效果。同时通过查办有关线索,为开发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赵宝昌是开发区检察院的老上访户,因身体原因已有多年不来上访。但今年以来,赵宝昌妻子又频繁来访。虽然该案已被评定为“终结访”案件,但开发区检察院本着“解难题,促和谐”的原则,经过多次细致耐心的工作,并与赵宝昌原工作单位多次沟通,现相关部门已就赵宝昌相关待遇问题达成初步共识,一起有可能升级的矛盾纠纷初步得以平息。经过全院的不懈努力,今年我院没有出现一起去省进京上访案件。

    ——案件管理工作。根据高检院工作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2015年至2016年6月的全部检察工作进行大检查。重点对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案管等业务部门的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公开、考评等工作进行自查、互查、抽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相应规章制度。经过“回头看”活动,开发区检察院共对发现的十余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制定出《询问室工作规范》《讯问室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行为。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以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管权。目前,开发区检察院已开通“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各类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8件,公开法律文书45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件,定期更新微博、微信内容。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受理各类案件106件,录入各类案件信息354条,接待律师15人次,制作电子卷宗112册,入库涉案赃款17万余元,冻结涉案款项42万余元。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查办职务犯罪同时,开发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查办和预防相统一。针对个别基层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涉农资金引起群众不满等情形,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法治宣传。一是帮助其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衡量和管理村干部,不断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通过增强法治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来防止基层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帮助其推进村务管理民主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加强村民对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增强村干部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职务犯罪发生。全年共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2次。2016年10月,开发区检察院开展了3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单位人员参加旁听进行预防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为适应快速增长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求,更好地为区内外企业参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服务,开发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高查询服务质量与效率。一是指定专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实行“A、B角”制度;二是实行“一次办结”制度,只要申请人材料齐备,当场即可拿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需再跑第二次。全年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余次。

    ——检察技术工作。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在区工、管委的大力支持下,对我院局域网网络进行了更新改造,更新了自侦部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增设了高速扫描仪及配套的钉卷机等设备,以适应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的需要,将检委会办公室改造为智能办公系统,检委会彻底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队伍建设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全年以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进队伍建设。“两学一做”“为民公正清廉”“六项纪律”“五好”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是中央、市委、区工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致安排,把活动的内容、目标任务、方式步骤弄清吃透,结合具体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不折不扣加以落实。在活动中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是把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与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确实可行的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以活动为抓手,抓班子带队伍,使其贯穿队伍建设始终。

    二是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位置、准确定位。在活动中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任务,履行好检察职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为滨海新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把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警的“四个意识”。培养干警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干警一心为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铺就司法公平公正的正义之路,形成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活动中,我院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开展了如下活动。

    1、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参加省院组织的四个层次的轮训学习6期,院里组织集中学习共计10余次。全院干警全员参与学习培训不漏一人。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工作。干警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了,入脑入心,收到了良好学习效果。

    2、党组书记、检察长在 “五好”等主题教育活动中,以“学党章党规、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党课,使干警深受教育。

    3、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周年来临之院,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毛丰美先进事迹“丰碑”专题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讨论,大家被毛丰美先进事迹所感动,纷纷发言表示以毛丰美同志为榜样,发扬“干”字精神,苦干、实干加巧干,立足岗位讲奉献。

    4、改选配齐我院党支部成员,开展党员扶贫帮困活动。根据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年初改选支部成员,将能干事、会干事的党员干警选入支部。改选后的支部工作出色,不断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四个意识”,增加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上半年有3名青年干警光荣入党。全体干警捐款帮扶贫困生,与贫困生对接并长期开展帮扶活动。

    5、创建党员先锋岗和青年检察官先锋岗。以优秀党员和青年检察官为主体,创造一流工作成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在我院控申科、案管科等窗口部门设立先锋岗,树立爱岗敬业、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的宗旨意识。

    6、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检察长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先后到锦州苹果廉政文化园、南山监狱参观学习,通过真实的案例了解服刑人员的犯罪道路,发人深思、令人警醒,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次警示教育课,大家感觉,“两学一做”“为民公正清廉”“五好”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非常必要,在检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经过持续不断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开发区检察院广大检察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力拼搏,并取得诸多荣誉:院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反贪局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公诉科荣获区“优秀班组”称号,更有数名干警分获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班组长、系统先进个人、省案管职业技能大赛“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荣誉。另有2名新进同志通过司法考试,新增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纪检组长。

    三、相关工作

    (一)检察宣传工作

    以检察文化为载体,坚持法治宣传活动与检察工作职能紧密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到具体执法办案活动之中。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挂图,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宣传检察机关工作动态、大要案办理情况、常用法律知识、检察干警工作学习动态等,让公众更加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目前已通过微博、微信发布、转发各类检察信息110余条,通过今日头条发布信息7篇。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既拓展了检务公开范围,又丰富了检察宣传的形式,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民情社意,使检察工作更加有的放矢。经过自身努力,我院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全国检察系统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案件评查、执法执纪工作

    紧密结合市委政法委开展的“为民公正清廉”教育活动,加大案件评查、执法执纪的工作力度。全年共开展2次自我案件评查活动,总计评查了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各类案件100余件。通过案件评查活动,加大了对执法执纪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制度,堵塞漏洞。除严格执行上级院各项规章制度外,我院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询问室工作规范》《讯问室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行为。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我院坚持每年为人大代表免费订阅《检察日报》《检察风云》等报刊,让代表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全年先后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征集代表意见和建议10余条。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主动请示党委,积极向人大汇报。

    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能取得上述成绩,与区工委、市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工委的有力监督,区管委会、政协工委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2016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效果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二是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升,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仍需改进;三是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础建设还需加强。

    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勇于探索,奋力开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强化队伍建设,对干警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使一些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脱颖而出,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强化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加强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同时,利用网络管理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探索民事、行政诉讼环节、执行环节监督新方式。

    三是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和预防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中和重点岗位的贪污、贿赂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促进侦查工作和预防工作紧密有效衔接,进一步扩大执法办案效果。

    四是做好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全省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已于今年12月初全面推开,开发区检察院将在省、市两级院和区工委领导下,全力完成开发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配合完成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任务。做好改革前后检察业务的有序衔接人员的平稳过渡等工作

    五是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务服从于中心工作”的理念。积极探索具有开发区检察院自身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效果的新路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从快从重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我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全区社会经济平稳有序高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2025-03-07

    滨海新区人大工委:

    我代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2016年的工作向人大工委予以报告。

    一、2016年主要业务工作

    2016年,我院在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区人大工委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为民公正清廉”“五好”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区总体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主要任务,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把检察工作提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认真执行《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振兴十五项措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等检察职能,为滨海新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侦查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35件40人,批准或决定逮捕21件25人,不批捕13件14人(其中事实不清7件8人)。二是严格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坚持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如陈五林、靳坚强等5人贩卖毒品案,对其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陈五林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批准逮捕,对该案中证据不足的张立东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再有,对才海州非法制造枪支、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虽才海州不予供述,但根据本案综合证据可以认定其犯罪,故决定对其批准逮捕。三是高度重视刑事和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明确被害人,案件当事人双方有调解意愿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启动“捕前调解”程序,今年共有效调解2起轻微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建立侦查监督部门与院内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诉讼监督合力。与公诉部门加强联系,有效实现捕后案件跟踪监督,降低公诉案件退补率;与控申部门实行信息互通互报制度,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不但拓宽了侦查监督部门的案件,也为控申部门更为妥当处理相应信访案件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也是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实践;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帮助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掌握案件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对案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沟通协调,有效遏制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五是加强对有案不立、不当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法律监督力度。侦查监督科今年开展了“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先后走访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座谈,了解相关执法情况,同时积极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不当立案、以罚代刑线索。目前,已对侦查机关发出2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书》,要求对2起不当立案予以说明。已对土地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1份,建议土地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公诉工作。我院公诉部门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2016年,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件95人,提起公诉64件75人,不起诉1人。为提高审查起诉效率、有力地支持出庭公诉、更好地进行诉讼监督活动,公诉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全年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十余次,为案件顺利公诉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如针对退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面对面交流,取得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就一些个案和类案多次与法院交换意见,如就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案,对其中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法院采纳了我们的建议,缩短了庭审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做好捕诉衔接工作,建立侦查监督、公诉两部门制度化的联系通道,重点是在取得证据上相互衔接,证据依次递进,为出庭公诉提供可靠的证据保证。三是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实行轻缓刑事政策。今年受理的张某、马某等危险驾驶案,在快速审查后,实行快速办理机制,一周内起诉到法院,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一些大要案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如吕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介入侦查后,针对主犯供述不稳定且贩卖次数多,贩卖时间、次数不好认定等情况,要求侦查机关调取三名嫌疑人涉案期间的通话记录,结合购毒人员的证言,准确认定了该案主,20余次贩毒的时间、次数。五是严审细查,加大追加漏犯、漏罪力度,全年共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起。如、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公诉部门审查后,发现赵某亦涉嫌犯罪,且董某、李某所在单位亦涉嫌犯罪,经过补充侦查后,追加单位犯罪,追诉犯罪嫌疑人赵某,同时改变案件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获得法院有罪判决认可通过行使刑事检察职能,有力震慑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共对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收到侦查机关予以整改的回函。对一些轻微而又常见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0余次。追诉漏罪2起,追诉漏犯2人。

    ——反贪反渎工作。开发区检察院继续以“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效果”为目标,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反贪局共立案5人,均为某村两委班子成员,涉案金额10余万元,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渎检科受理线索1件,经过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查办村镇一级两委班子成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既震慑、教育了基层村干部,又促进了农村稳定,维护了法治的尊严。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发区检察院根据市院工作部署,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每月核查制,即每月与区司法局核查一次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人员清。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共计68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人员65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没有脱、漏管现象发生。根据高检院“关于做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专项活动”要求,积极探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职能,对全区2013年以来判决生效的200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统计、排查,在工作量大、人手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发区检察院坚持全面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检察监督理念,把工作思路从“以抗诉为中心”转变为“抗诉和办理再审检察建议并重”,把民行监督从裁判结果监督扩展到对诉讼过程、诉讼结果、诉讼程序三者并重的整体程序上来。结合“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发区检察院通过走访区各街道、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调阅法院民事、执行卷宗等方式,拓宽案件来源,力争发现案件线索。

    ——控告申诉工作。创新化解矛盾机制,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谁办案谁释法、检调对接等办案机制,在执法办案中同步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余次70余人。带案下访2件5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活动5次,对来访群众进行了耐心的法律政策解释和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年初以来,以梁屯村刘某某为首的上访群众多次到开发区检察院、王家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反映梁屯村村干部的经济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成精干力量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梳理。调阅2006年以来的财务账簿、土地台账等书证材料,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查清了反映的问题,并当面对刘某某等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消除上访人多年的疑惑,取得让上访人满意的效果。同时通过查办有关线索,为开发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赵宝昌是开发区检察院的老上访户,因身体原因已有多年不来上访。但今年以来,赵宝昌妻子又频繁来访。虽然该案已被评定为“终结访”案件,但开发区检察院本着“解难题,促和谐”的原则,经过多次细致耐心的工作,并与赵宝昌原工作单位多次沟通,现相关部门已就赵宝昌相关待遇问题达成初步共识,一起有可能升级的矛盾纠纷初步得以平息。经过全院的不懈努力,今年我院没有出现一起去省进京上访案件。

    ——案件管理工作。根据高检院工作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2015年至2016年6月的全部检察工作进行大检查。重点对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案管等业务部门的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公开、考评等工作进行自查、互查、抽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相应规章制度。经过“回头看”活动,开发区检察院共对发现的十余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制定出《询问室工作规范》《讯问室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行为。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以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管权。目前,开发区检察院已开通“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各类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8件,公开法律文书45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件,定期更新微博、微信内容。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受理各类案件106件,录入各类案件信息354条,接待律师15人次,制作电子卷宗112册,入库涉案赃款17万余元,冻结涉案款项42万余元。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查办职务犯罪同时,开发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查办和预防相统一。针对个别基层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涉农资金引起群众不满等情形,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法治宣传。一是帮助其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衡量和管理村干部,不断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通过增强法治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来防止基层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帮助其推进村务管理民主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加强村民对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增强村干部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职务犯罪发生。全年共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2次。2016年10月,开发区检察院开展了3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单位人员参加旁听进行预防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为适应快速增长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求,更好地为区内外企业参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服务,开发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高查询服务质量与效率。一是指定专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实行“A、B角”制度;二是实行“一次办结”制度,只要申请人材料齐备,当场即可拿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需再跑第二次。全年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余次。

    ——检察技术工作。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在区工、管委的大力支持下,对我院局域网网络进行了更新改造,更新了自侦部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增设了高速扫描仪及配套的钉卷机等设备,以适应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的需要,将检委会办公室改造为智能办公系统,检委会彻底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队伍建设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全年以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进队伍建设。“两学一做”“为民公正清廉”“六项纪律”“五好”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是中央、市委、区工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致安排,把活动的内容、目标任务、方式步骤弄清吃透,结合具体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不折不扣加以落实。在活动中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是把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与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确实可行的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以活动为抓手,抓班子带队伍,使其贯穿队伍建设始终。

    二是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位置、准确定位。在活动中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任务,履行好检察职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为滨海新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把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警的“四个意识”。培养干警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干警一心为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铺就司法公平公正的正义之路,形成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活动中,我院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开展了如下活动。

    1、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参加省院组织的四个层次的轮训学习6期,院里组织集中学习共计10余次。全院干警全员参与学习培训不漏一人。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工作。干警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了,入脑入心,收到了良好学习效果。

    2、党组书记、检察长在 “五好”等主题教育活动中,以“学党章党规、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党课,使干警深受教育。

    3、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周年来临之院,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毛丰美先进事迹“丰碑”专题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讨论,大家被毛丰美先进事迹所感动,纷纷发言表示以毛丰美同志为榜样,发扬“干”字精神,苦干、实干加巧干,立足岗位讲奉献。

    4、改选配齐我院党支部成员,开展党员扶贫帮困活动。根据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年初改选支部成员,将能干事、会干事的党员干警选入支部。改选后的支部工作出色,不断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四个意识”,增加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上半年有3名青年干警光荣入党。全体干警捐款帮扶贫困生,与贫困生对接并长期开展帮扶活动。

    5、创建党员先锋岗和青年检察官先锋岗。以优秀党员和青年检察官为主体,创造一流工作成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在我院控申科、案管科等窗口部门设立先锋岗,树立爱岗敬业、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的宗旨意识。

    6、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检察长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先后到锦州苹果廉政文化园、南山监狱参观学习,通过真实的案例了解服刑人员的犯罪道路,发人深思、令人警醒,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次警示教育课,大家感觉,“两学一做”“为民公正清廉”“五好”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非常必要,在检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经过持续不断的政治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开发区检察院广大检察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力拼搏,并取得诸多荣誉:院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反贪局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公诉科荣获区“优秀班组”称号,更有数名干警分获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班组长、系统先进个人、省案管职业技能大赛“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荣誉。另有2名新进同志通过司法考试,新增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纪检组长。

    三、相关工作

    (一)检察宣传工作

    以检察文化为载体,坚持法治宣传活动与检察工作职能紧密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到具体执法办案活动之中。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挂图,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宣传检察机关工作动态、大要案办理情况、常用法律知识、检察干警工作学习动态等,让公众更加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目前已通过微博、微信发布、转发各类检察信息110余条,通过今日头条发布信息7篇。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既拓展了检务公开范围,又丰富了检察宣传的形式,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民情社意,使检察工作更加有的放矢。经过自身努力,我院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全国检察系统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案件评查、执法执纪工作

    紧密结合市委政法委开展的“为民公正清廉”教育活动,加大案件评查、执法执纪的工作力度。全年共开展2次自我案件评查活动,总计评查了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各类案件100余件。通过案件评查活动,加大了对执法执纪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制度,堵塞漏洞。除严格执行上级院各项规章制度外,我院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询问室工作规范》《讯问室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行为。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我院坚持每年为人大代表免费订阅《检察日报》《检察风云》等报刊,让代表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全年先后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征集代表意见和建议10余条。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主动请示党委,积极向人大汇报。

    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能取得上述成绩,与区工委、市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工委的有力监督,区管委会、政协工委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2016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效果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二是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升,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仍需改进;三是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础建设还需加强。

    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勇于探索,奋力开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强化队伍建设,对干警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使一些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脱颖而出,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强化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加强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同时,利用网络管理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探索民事、行政诉讼环节、执行环节监督新方式。

    三是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和预防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中和重点岗位的贪污、贿赂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促进侦查工作和预防工作紧密有效衔接,进一步扩大执法办案效果。

    四是做好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全省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已于今年12月初全面推开,开发区检察院将在省、市两级院和区工委领导下,全力完成开发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配合完成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任务。做好改革前后检察业务的有序衔接人员的平稳过渡等工作

    五是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务服从于中心工作”的理念。积极探索具有开发区检察院自身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效果的新路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从快从重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我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全区社会经济平稳有序高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