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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区检察院在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指导下,在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积极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高站位高敏感地应对检察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处置好每一检察案件,高标准地要求自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强的政治工作,一年来,我院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灵魂。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严肃司法纪律作风,确保检察干警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做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在第一时间一事一报,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分阶段、分专题、分层次组织学习、研讨、培训活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抓好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有序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联防联控。为维护全区疫情防控社会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秉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理念,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努力当好企业复工复产助推员、疫情防控检查员、困难问题协调员。

    主动服务决胜“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二是将检察履职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开展检察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活动,加强《民法典》、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检察工作,加强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坚决守护好滨海新区的“蓝天、碧水、净土”。

    二、立足办案强化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为目标,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围绕专业化建设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办案机制,融合公诉、批捕职能,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办理中,铺开捕诉一体机制,有效提升了办案检察官对案件的整体把控。优化办案程序,根据“类案办理、专业优先”原则,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轻刑快办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落地落实,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件45人,其中批准逮捕26件31人,不批准逮捕10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6105人,起诉71100人,不起诉8件8人。所办案件无超期羁押、无错案和瑕疵案件、无无罪案件。强化诉讼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00份,针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非法取证、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向公安、法庭、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3份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衔接工作,多渠道查找案件线索。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锦州滨海新区德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案,我院建议将案件线索移交锦州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立案查处维护和促进了司法公正。

    秉承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克服案源匮乏困难,民事部门检察官主动查阅相关卷宗,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深挖线索,监督和支持人民法解决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件;办理民事执行违法案件10件。与市检察院一体化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0份,均被采纳。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把行政检察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积极与各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搭建起全方位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行监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共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被采纳。同时,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各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提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嘱托。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0件,立案20件,其中磋商结案3件,发检察建议14,行政机关全部整改。积极稳妥开展区食品安全、药品(疫苗)安全、农用残留地膜清理、建筑垃圾清理、餐饮场所排污、水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维护政府形象、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三、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市域治理

    以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源动力,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公安机关、区法庭等召开联席会议。公检两家加强协作,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周旋等十人(其中八人涉恶)涉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受理后仅用14天诉至法院,该案以被告人周旋恶势力团伙获取非法利益,采取滋扰、恶意举报、故意撞车、敲诈勒索等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并逐渐控制锦州滨海新区娘娘宫镇狐狸肉市场。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我院副检察长头办理,庭审前,党组多次听取本院专案组汇报,要求出庭公诉人做到指控犯罪与疫情防控并重,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指控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庭审效率体现检察机关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的打击力度。为进一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专项斗争成效,我院对办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取得了好的社会效果。

    主动担当刑事诉讼活动主导责任。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及律师的配合协作,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99,占审结案件的91.6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8.8%,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5.15%案件比”为1.5,以上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均地区前列,既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又最大限度化解因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好国家监护人,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未来工程”来抓。严惩“大灰狼”,不让孩子的伤成为社会的痛。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升苗头,剖析类案成因,提出防范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做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防范校园欺凌,开展校园法治宣讲10余场,受众1500余人,为孩子们扣紧“法治纽扣”。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新格局护稳定。转变“案多成绩大”的旧观念,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刑事司法理念,促进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开展检察机关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9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9人次全年无涉检进京访。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省财政积极申报,全力防范因案致贫,对辖区内因故意伤害致残的被害人杜某杰和郝某云郝某芹落实国家司法救助5万元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

    四、严管厚爱强基固本,全力推进队伍建设

    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加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充分激发争先创优活力,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着力提升队伍活力。将内设机构改革作为突破口,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扁平化管理,完成原有内设机构精简合并至3个。落实“三定方案”,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设,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动摇,充分发挥院领导“领头雁”作用。常态推进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4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组织业务干警分条线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努力培养检察“多面手”。注重青年人才培养,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检察官学院培训学习、新进人员入职培训,3名同志入选省优秀年轻检察人才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善案件流程动态监控体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2件、流程监控74条,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拓展听证案件适用范围、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听证公信力,共召开10次公开听证会议。为提高公开听证透明度,借鉴法院合议庭组成方式,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专门监督人员组成“听证监督团”,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积累了经验。经过公开听证,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392件、公布法律文书278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件。

    旗帜鲜明做好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态安全。全面加强检察内部自媒体平台管理,实现平台运用优质化;有提升社会意识形态综合治理能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力量,提升法治信仰。全年在辽宁检察公众号发文6篇,在县区级以上媒体发稿20余篇,官方微信、微博、头条推文60条。合理应对舆情挑战,落实“同步”原则,严格做好舆情管控。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里,我区检察工作取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区工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是管委会各部门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知道,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尚不充分,检察建议不够精准、缺乏刚性的问题然存在;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不多;三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还有差距,金融、网络、民商事、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尚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司法办案与规范化建设、改革创新与智慧检务”三个并重,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努力实现“服务大局高站位、司法办案高质量、队伍建设高素质、整体工作高发展”,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更加有力地服务大局发展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我区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检察贡献度。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一手资料”。

    二是聚焦社会治理,更加有力地满足群众需求。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全面提升检察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建设,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电信网络诈骗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强化公共利益保护,全面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努力让滨海新区的天更蓝、水更清。

    三是聚焦司法办案,更加有力地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用,形成侦、捕、诉一体化,全方位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拓展民生反映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检务督察和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地打造先进检察院。将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不断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不断丰富教培方式,努力培养一批实干型、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区党工委部署,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全力书写好新时代滨海新区检察答卷,努力为区的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5-03-0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区检察院在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指导下,在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积极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高站位高敏感地应对检察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处置好每一检察案件,高标准地要求自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强的政治工作,一年来,我院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灵魂。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严肃司法纪律作风,确保检察干警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做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在第一时间一事一报,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分阶段、分专题、分层次组织学习、研讨、培训活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抓好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有序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联防联控。为维护全区疫情防控社会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秉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理念,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努力当好企业复工复产助推员、疫情防控检查员、困难问题协调员。

    主动服务决胜“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二是将检察履职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开展检察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活动,加强《民法典》、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检察工作,加强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坚决守护好滨海新区的“蓝天、碧水、净土”。

    二、立足办案强化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为目标,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围绕专业化建设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办案机制,融合公诉、批捕职能,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办理中,铺开捕诉一体机制,有效提升了办案检察官对案件的整体把控。优化办案程序,根据“类案办理、专业优先”原则,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轻刑快办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落地落实,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件45人,其中批准逮捕26件31人,不批准逮捕10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6105人,起诉71100人,不起诉8件8人。所办案件无超期羁押、无错案和瑕疵案件、无无罪案件。强化诉讼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00份,针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非法取证、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向公安、法庭、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3份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衔接工作,多渠道查找案件线索。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锦州滨海新区德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案,我院建议将案件线索移交锦州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立案查处维护和促进了司法公正。

    秉承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克服案源匮乏困难,民事部门检察官主动查阅相关卷宗,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深挖线索,监督和支持人民法解决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件;办理民事执行违法案件10件。与市检察院一体化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0份,均被采纳。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把行政检察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积极与各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搭建起全方位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行监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共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被采纳。同时,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各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提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嘱托。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0件,立案20件,其中磋商结案3件,发检察建议14,行政机关全部整改。积极稳妥开展区食品安全、药品(疫苗)安全、农用残留地膜清理、建筑垃圾清理、餐饮场所排污、水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维护政府形象、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三、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市域治理

    以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源动力,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公安机关、区法庭等召开联席会议。公检两家加强协作,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周旋等十人(其中八人涉恶)涉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受理后仅用14天诉至法院,该案以被告人周旋恶势力团伙获取非法利益,采取滋扰、恶意举报、故意撞车、敲诈勒索等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并逐渐控制锦州滨海新区娘娘宫镇狐狸肉市场。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我院副检察长头办理,庭审前,党组多次听取本院专案组汇报,要求出庭公诉人做到指控犯罪与疫情防控并重,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指控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庭审效率体现检察机关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的打击力度。为进一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专项斗争成效,我院对办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取得了好的社会效果。

    主动担当刑事诉讼活动主导责任。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及律师的配合协作,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99,占审结案件的91.6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8.8%,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5.15%案件比”为1.5,以上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均地区前列,既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又最大限度化解因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好国家监护人,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未来工程”来抓。严惩“大灰狼”,不让孩子的伤成为社会的痛。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升苗头,剖析类案成因,提出防范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做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防范校园欺凌,开展校园法治宣讲10余场,受众1500余人,为孩子们扣紧“法治纽扣”。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新格局护稳定。转变“案多成绩大”的旧观念,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刑事司法理念,促进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开展检察机关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9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9人次全年无涉检进京访。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省财政积极申报,全力防范因案致贫,对辖区内因故意伤害致残的被害人杜某杰和郝某云郝某芹落实国家司法救助5万元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

    四、严管厚爱强基固本,全力推进队伍建设

    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加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充分激发争先创优活力,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着力提升队伍活力。将内设机构改革作为突破口,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扁平化管理,完成原有内设机构精简合并至3个。落实“三定方案”,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设,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动摇,充分发挥院领导“领头雁”作用。常态推进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4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组织业务干警分条线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努力培养检察“多面手”。注重青年人才培养,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检察官学院培训学习、新进人员入职培训,3名同志入选省优秀年轻检察人才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善案件流程动态监控体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2件、流程监控74条,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拓展听证案件适用范围、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听证公信力,共召开10次公开听证会议。为提高公开听证透明度,借鉴法院合议庭组成方式,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专门监督人员组成“听证监督团”,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积累了经验。经过公开听证,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392件、公布法律文书278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件。

    旗帜鲜明做好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态安全。全面加强检察内部自媒体平台管理,实现平台运用优质化;有提升社会意识形态综合治理能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力量,提升法治信仰。全年在辽宁检察公众号发文6篇,在县区级以上媒体发稿20余篇,官方微信、微博、头条推文60条。合理应对舆情挑战,落实“同步”原则,严格做好舆情管控。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里,我区检察工作取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区工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是管委会各部门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知道,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尚不充分,检察建议不够精准、缺乏刚性的问题然存在;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不多;三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还有差距,金融、网络、民商事、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尚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司法办案与规范化建设、改革创新与智慧检务”三个并重,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努力实现“服务大局高站位、司法办案高质量、队伍建设高素质、整体工作高发展”,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更加有力地服务大局发展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我区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检察贡献度。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一手资料”。

    二是聚焦社会治理,更加有力地满足群众需求。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全面提升检察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建设,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电信网络诈骗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强化公共利益保护,全面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努力让滨海新区的天更蓝、水更清。

    三是聚焦司法办案,更加有力地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用,形成侦、捕、诉一体化,全方位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拓展民生反映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检务督察和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地打造先进检察院。将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不断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不断丰富教培方式,努力培养一批实干型、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区党工委部署,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全力书写好新时代滨海新区检察答卷,努力为区的新发展作出新贡献!